種業創新如何突破?近日,在線舉辦的“中國鄉村大講堂”邀請多方專家就該問題展開熱烈對話。此次“中國鄉村大講堂·政策對話系列1:種業創新如何突破?”由中國農業大學國家鄉村振興研究院主辦,中國種子協會副會長、農業農村部種子管理局原副局長馬淑萍,農業農村部科技發展中心總農藝師、國際植物新品種保護聯盟理事會副主席崔野韓,中國農業大學農學院教授、中國作物學會玉米專業委員會主任李建生,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副研究員、最高人民法院種業知識產權司法保護智庫專家李菊丹,中國農業大學國家鄉村振興研究院常務副院長李小云教授等參加了對話。
線上會議室里氣氛熱烈,專家學者就我國種業創新當前面臨的挑戰以及未來的改進措施等議題展開充分討論,分享了各自的觀點。
馬淑萍認為當前我國種子安全面臨的主要挑戰:一是基礎研究對品種創新支撐力度不夠;二是我國絕大多數種子企業是中小企業,創新投入及能力不足,尚沒有建立起商業化育種模式,育種效率和水平不高,種子企業和科研單位尚未建立有效的合作機制。她提出要實現種業振興,應在以下幾個方面發力:加強基礎研究,為品種創新提供基礎支撐;加快生物育種產業化應用,提升品種科技含量;種子企業加快建立商業化育種模式,提升育種效率和水平;加強知識產權保護,營造良好的種業創新環境。
崔野韓通過對我國現代種業發展政策的解讀,就種業創新相關主體的角色與作用進行了論述。他指出,政府相關部門應研究制定支持種業發展的政策,提高種業監督和服務效能,貫徹實施新《種子法》;科研機構應完善科研評價體系和激勵機制,加強種業基礎研究,加快突破關鍵核心技術,搶占全球種業科技前沿;作為市場主體的企業應瞄準市場需求,匯集資源力量,深化科企合作,遵守法律法規,加大種業原始創新投入。此外,他還著重強調了植物新品種保護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李建生認為打好“種業翻身仗”的出路在于創新:機制體制創新、種業育種技術創新、企業需要的優良種質創新,其中機制體制的創新最為關鍵。他指出,科企合作是打好種業翻身仗和種業振興的重要舉措,呼吁要出臺切實可行的政策鼓勵與引導以推動科企合作。
李菊丹認為通過《種子法》的修訂,我國的植物新品種保護制度基本上可以滿足當前種子創新的保護需求,但育種材料商業秘密保護的實際效果還需要借助第三方存證機制通過分子鑒定技術與區塊鏈技術的相互融合予以強化。此外,隨著生物育種技術發展以及產業化進程的推進,專利制度需要進一步完善以加強對育種創新成果的保護。
此次“中國鄉村大講堂”由中國農業大學國家鄉村振興研究院副秘書長唐麗霞教授主持,來自相關科研院所和高校的近百名師生線上參與了該活動。